为保障企业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,规范征信异议处理流程,根据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及相关监管规定,现就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机构”)企业征信异议受理渠道与方式公告如下:
一、异议申请条件
如贵单位认为本机构采集、保存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存在错误、遗漏,可依据本公告向本机构提出征信异议申请。
二、异议受理渠道
贵单位可通过以下任一官方渠道提出异议申请,所有渠道均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三、异议申请材料
为确保异议申请能够被及时、准确地受理,请贵单位备齐以下材料:
1.《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》(见附件,需加盖单位公章);
2.存在异议信息的企业信用报告;
3.有效的证明材料:清晰说明异议内容的相关文件,如:正确的业务凭证、结算单据、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(判决书、裁定书)等;
4.身份与授权文件: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、由贵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(如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)。
注:当提交的申请材料(如上述加盖公章的异议申请表、企业信用报告、核心证明材料等)齐全有效时,本机构将正式受理贵单位的异议申请。
四、异议处理流程与时限
受理确认:本机构在收到贵单位申请后,将进行初审并反馈是否受理。
核查处理:自正式受理异议申请之日起,本机构将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核查和处理。
结果回复:无论核查结果如何,本机构都将通过书面形式向贵单位答复异议处理结果。
五、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规定,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,本机构可能不予受理:
异议事由不属于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所规定的“信息存在错误、遗漏”范畴;
申请材料不完整,未按规定加盖公章,或关键材料缺失、无效;
在没有新事由、新证据的情况下,就同一事项重复提出异议申请。
六、 重要提示
合规办理:本机构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办“征信修复”业务。请务必通过本机构公示的官方渠道直接申请,谨防诈骗,切实保护企业商业秘密。
准确描述:在申请中请清晰、准确地陈述异议内容,指明所涉业务、数据及正确信息,并附具充分、有效的证明材料,以协助本机构高效核查。
业务咨询:如对异议处理流程或材料准备有任何疑问,欢迎提前通过本机构对公征信异议受理专线进行咨询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.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
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
2025年11月19日